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求助:被骗850多万,公安不受理,无处申诉

  案件简况:
  1. GaoFQ系福建安溪人,他与贵州小三LYJ的亲弟弟LXZ在贵州黔东南市锦屏县注册有一家“HS物业有限公司”,其中GaoFQ占80%股份,法人LXZ占20%。
  2. GaoFQ设局指使LXZ伪造假项目、假公章与“锦屏县城投公司”签了假的“停车场承包合同”,并以该假合同分别骗取了陈ZL、郑SJ、高YX三人出资共计1780.45万元,返还929.68万,恶意侵占850.96万。
  3. 在郑SJ与陈ZL发现整个项目均系伪造后,GaoFQ迅速想好对策,让LXZ在非法赌盘上将所骗资金洗干净后,再背锅顶罪,而他自已伪造成受害者。
  4. 郑SJ、陈ZL、高YX三人在向GaoFQ追讨被骗的850.96万元未果后,向厦门HS派出所报案,控告GaoFQ刑事诈骗,后案件移交HL公安局经侦大队,HL经侦承认这是一起刑事犯罪,但为方便侦破建议去贵州并案处理。郑SJ与陈ZL开车去贵州报案,由三江派出所移交锦屏县公安局刑侦科处理,但刑侦科办案警官说,我们的资金不是直接转到贵州的,而是转账给GaoFQ的,而GaoFQ的户口在厦门,他们哪怕想立案也没管辖权,因此无法立案。后我们又要求锦屏县检察院把我们列为该案的实际受害人,检察院以我们与GaoFQ是民事纠纷为由,拒绝将我们列为该案受害人。不得已我们又返回厦门,重新在HL派出所报案,但HL派出所以警方以“首接责任制”为由,让我们去找HS派出所解决,而HS派出所又让我们去找HL公安局经侦大队,而HL经侦不愿立案。
  5. 至此我们已走投无路,不知哪个部门能为我们主持公道。且为了偿还高额的银行和民间的贷款本息,不得不卖车卖房,被害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而骗子GaoFQ依然逍遥法外,过得十分滋润。
  目前情况是:郑SJ、陈ZL、高YX 三人是真正的受害人,在本案中被骗出资了1780.45万元,实际损失850.96万元。GAOFQ先声夺人,在贵州报案告他公司法人LXZ伪造假合同、假公章诈骗了他钱,目前LXZ已被JINP县公安局刑拘,案件已移交法院开庭审理。JINP县公安局在没有核实JINP县公安局没有查清诈骗款项的来龙去脉,没有对全案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即对案件进行宣判(将GAOFQ列为受害人,LXZ为嫌疑人),而郑SJ、陈ZL、高YX做为本案的实际受害人,JINP县公安至少要找他们调查取证,而不是仅听GAOFQ一面之词说是民事关系,而非刑事关系。而且在郑SJ、陈ZL、高YX三人多次向JINP公安局重申,他们是被GAOFQ诈骗的,并非简单的民事关系,JINP县公安局和检察院均不理会。
  现案子移交法院审理,1780多万的案值,足够判无期徒刑了,LXZ肯定是不愿全部承担的,也肯定会供出是受GAOFQ指使的。不知道JINP县公安局和检察院要如何包庇GAOFQ了。
  我不知道JINP县公安局和检察院的办案程序,在一个漏洞百出,根本无法圆谎的情况下,而且在郑SJ、陈ZL、高YX三人多次跟他们讲清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还坚持不秉公执法,查清事实,还郑SJ、陈ZL、高YX三被害人一个公道。
  其实只要重新审理,将郑SJ、陈ZL、高YX三人列为受害人,GAOFQ、LXZ列为犯罪嫌疑人,一切都很好解释了,所有证据都能证明一切了。
  实在不明白为什么JINP县公安局和检察院不愿意重审。这里面是否有什么利益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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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2023-01-08 1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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