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诈骗案滴血报案7年,后续……举报人:闫志琴,女,汉族,1975年11月10日出生,现住太原市万柏林区桃杏B区。电话:13453176768案情经过我(闫志琴)2014年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河龙湾建工苑B区门口经营一家美发店,小区有个叫张建刚的人有事没事来店里闲聊,称其姑姑负责后北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张建刚多次诱说后北屯村拆迁改造是政府工程,资金有保障,回报率高,且他负责项目融资,向我承诺出资贰拾贰万伍千元,用于半年连本带息可返还叁拾万元。重于对张建刚的信任,我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在理工大学附近农业银行取款贰拾万五仟元,包括身上现金二万元,在银行门口交给了他。此后张建刚以工地忙为由在没来过美发店,听他人反馈其人品不好、油嘴滑舌。我心里感觉不踏实开始找张建刚,多次打电话无人接听,我又去后北屯村核实,他姑姑根本不是什么负责拆迁改造项目的,是一位家庭妇女。我给他发信息告知要以诈骗报警,张建刚才约我去了和平路的一个家里见面,求我不要报警,承诺尽快把钱返还,同时给了一份冒名我本人签字的废渣厂投资合同书,后又没了踪影。张建刚以其姑姑搞工程为由虚构事实,后又伪造合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我贰拾贰万伍仟元骗走。 就以上案件事实,我拨打过110报警电话,也带着报案材料去过兴化刑警队,负责接待、登记的辅警说不属于他们管辖,让我去下元刑警队报案。下元刑警队负责接待、登记的辅警说不属于他们管辖,又让我去矿务局刑警队报案。矿务局刑警队负责接待、登记的辅警说不属于他们管辖,让我去和平南路刑警队报案。和平南路刑警队负责接待、登记的辅警说不属于他们管辖,又让我去下元刑警队报案。每个刑警队都是互相推诿扯皮,吃着皇粮不为老百姓办事,有种种理由不接收我的报案材料。报案历程7年,终于盼来了案件的曙光,2021年5月份在太原市和平南路刑警队崔队长、赵队长接待了我,并详细的了解了案情经过,认真的分析了案件材料。9月份给我出具了《受案回执》,同年11月给我出具了《立案通知书》。对我来说非常感谢和平南路刑警队,感谢刑警队崔队长、赵队长,结束了我7年的报案历程。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又一个里程碑开启,立案后隔断时间我就去和平南路刑警队了解案卷进展,刑警队给我答复已移交万柏林区检察院审查,让回家等检察院后续结果,期待一次次失望。没有时效的等。迫切无奈的我于2022年9月19日前去万柏林检察院询问情况,查询根本没有受理张建刚案卷过来,脑袋崩溃的一刹那,赶紧联系和平南路刑警队了解情况,刑警队给我回复,案卷没有移交检察院,还没会商好。作为老百姓报案略次受阻,是谎言,敷衍延续?还是刑警队确实有难言之隐?难道立案后执行还需要7年吗?究竟是谁在做张建刚保护伞?有罪不究的这种执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立警为工,执法为民整体形象。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也会坚持维权到底,相信邪不压正是当中央给老百姓的底气。 举报人:2022年9月1
以上信息由网络提供,请自行判断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