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栋达,是哈.尔.滨南岗人。原本三口之家生活幸福,儿子已经大学毕业,在部Dui为G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但是在2016年11月这样平静的生活却被打乱。
王某霞是我爱人的表嫂,因亲戚原因,平时她也一直在帮我打理工.商Shui务上的事情,所以两家人的关系一直不错,在2016年的11月份,我接到了王某霞的电.话,她让我给她做担.保,在小.额D款公.司担.保50万,出于各方面因素的考虑,我和爱人表明在其可为我出具相关证明后即可签字为其担.保。就这样,王某霞为我提供了证明,证明中明确表明她的公.司借款300万,已经偿还250万,剩余50万,我为其做担.保,这50万担.保款由“隆华易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偿还,和我没任何关系,签了字并盖了公.章。在签字时,合同大概有六七份,在王某霞的催促下,我在看到50万金额之后就签字了,全程没十分钟就结束了。原本以为只是一份简.单的担.保合同,但是在我回修配厂的途中,却收到了300万到Zhang的短.信,在得知缘由之后,我即刻将300万转到了王某霞的名下,并且王某霞也为我出具了收款证明,签了字并盖了公.章。
这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可是在某天我却被F院起Su,原因竟然是因为我拖欠韩某鑫300万,并且还有欠款的合同,听到这里,我瞬间清醒,明白了为何当时王某霞催促我赶快签合同,可是这时王某霞已经不见踪迹。在四处寻找无果的条件下,我选择报案,将所有的资料都交给了哈.尔.滨.市南岗分局,经过几个月的漫长等待,得到的结果却是证据不足不给立An,三年来我反复在公An局及F院之间奔走,但案子始.终没有被受理。在律师的建议下,我请求检C院监督立An,至今两年,杳无音信。
面对这样的窘境,2022年我开始如坐针毡,在三.亚结识了一对叫丁某和辛某的夫妻,在接触的过程中丁某表明自.己南岗检C院有人,承诺能帮我办.理案子,并以办案经费为由收取我的钱财,开始我以为这会是我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殊不知从此刻起,就掉进了二人精心设下的骗.局。
在面对办案经费无法凑齐的条件下,丁某引导我签署了一张32万元的借条,并承诺这些金额会及时转交给相关人员,就这样我在没有收到金额的条件下签署了一张借条,之后丁某就消失了,在那期间辛某找到我说丁某被zhua,让我提供假Z词,证明丁某为南岗检C院花费的办案经费是丁某自有财产,企图将借条变真,面对这样的事情我是万万难以接受的。于是我再次选择了再报案,将所有的证据交给了三.亚市公An局吉阳分局刑J队于副队长,其中包括给丁某转款银h流.水和所有的录音,还有丁某给我打的欠条,甚至把丁某夫妇的联.系.方.式也提供给了他。面对着完整充足的证据,原以为吉阳分局会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审理,但是几天之后,我却被于副队长告知这起案子单纯为经济纠.纷,构不成犯罪。于是我多次与于副队长进行沟通,并将这个案子的疑问尽数提出,询问不能立An的原因,但是于副队长却一直态度蛮.横,回答过程中一直是避重就轻。经历过这么多年的上Su之路,联想到丁某曾说过他认识很多大L导,我瞬间就明白了眼前的于副队长怎能有如此大的权利,是他人授意?还是另有隐情?我无从得知。
G家的执F机关,竟然能私相授受。在充足的证据面前,闭目塞听,单纯依靠关系亲疏进行断案,毫无作为的行为,让真.正违F的人逍遥法外。拿着G家的俸禄与荣誉,却行如此无良之事,将我的信任踩在脚下,现在我的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一度想到了放弃生命。可是我不能,我不甘心,我希望能借助媒体曝光的力量,让相关部门帮我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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