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徐成忠,男,身份证号:412829196710150073,住河南省正阳县顺河街,电话13949570672
反映事项:江苏东海县青湖镇政府重点招商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10年不给。
事实与理由:2013年3月河南省平舆县津程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梅得付与江苏明远特种养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柏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青湖镇。合同签约后,梅得付通过熟人与投诉人徐成忠联系,徐成忠从河南带领30多人来到青湖镇施工,完工结算后欠民工工资108万元,且施工保证金50多万元不予退回。2019年5月25日我们去县劳动监察大队反应,王队长说这件事是属地管理县里有文件规定,谁招商谁管理谁负责。项目是青湖镇党委招商的,只有青湖镇才有权解决。后我们多次信访至今无果。
尊敬的领导,青湖镇政府对国家信访局领导的批示,置若罔闻,其行为就是黑心企业的保护伞,我们的问题至今无果,请领导为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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