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没有提前30天把合同交给加盟商,而是临时拿出格式合同与加盟商签订,存在故意欺诈。被志邦终止合同的加盟商每年约数百家,每家均损失百万元以上计数亿元资金(除了辽宁大连加盟商2018年大闹广州琶洲会展得到赔偿外),致使数千家被志邦终止的加盟商负债累累,沦为社会的负担,危害了社会和国家安全。
这种披着合法外衣,涉嫌传销(样品数十万不准退,实木样品及商品价格虚高)、强迫交易(饰品等高出市场数倍至数十倍)、逃税(从不主动开税票)、涉黑涉恶等,强烈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依法调查、核实、追责!
实名举报人吴忠19556186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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