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及媒体人事;
我叫熊增志,河北省唐山市志通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15127598383
于2009年根据:河北省唐山市委(唐字【2009】91号,指示、按照招商引资的规划要求,于2010年6月13日,我唐山市志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路南区临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选煤选矿设备研发制造项目协议书。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于2010年6月20日我公司对使用地块儿进行填海造地,于2011年5月完工,完成一百一十多亩,投入资金7959283元,于2012年5月,河北省唐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作出(唐办字【2012】51号指示决定,对我唐山市志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填海造地完成的土地进行违约征收,并抵押贷款,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名义诱使企业进入园区并投资,但是对征收土地不给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不给填海造地投入的补偿款及利息,以11年之久让人心寒,唐山市委、市政府和下属单机关部门相互推托,对征收工作不作为不负责,为了达到长期挪用、占用企业投资款的目的,不额顾党和政府形象和信誉,拿企业利益不当回事,使企业无法运营,请求上级领导责令唐山市委,市政府尽快解决投资企业填海造地补偿款及利息。请求各界媒体人事及广大人民群众、正义的的领导给予关注支持和帮助。
投诉人:熊增志
202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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