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杨会珍,女,1973年4月14日出生,汉族,现住江门市蓬江区兴宁路62号后座102号。电话:13534847394,2012年3月20日,杨会珍因感冒、慢性咽炎到被告江门市五邑中医院门诊肺病科就诊,当天门诊检查一切正常。
惠萍主任建议杨会珍慢性咽炎可以找普外科陈卫民主任咨询,陈卫民对杨会珍说慢性咽炎只需要做一个很小的皮外手术,把以后慢性咽炎就不复发作为幌子,费用8千元,住院3天,没有任何医疗风险,并预约2012年4月23日早上7时30分到达他的办公室,2012年4月23日7时44分被告五邑中医院主刀医生梁盛佳拿走了杨会珍的身份证和医保卡说是登记一下,(后来才知道,梁盛佳私下把杨会珍办理了入院手续,
2012年4月23日8时24分在没有任何检查结果的情况下,被告医生梁盛佳就私下拟定手术同意书和病情介绍知情同意书,叫一实习生男护士欺骗杨会珍签名,决定次日早上8时要切除杨会珍的正常器官甲状腺等手术方案。
当天上午9时全身检查,在未出现异常指标、没有任何手术指征的情况下,医生梁盛佳他们仍然坚持杨会珍甲状腺全切除手术方案。
在手术时,杨会珍听见实习生李医师向陈卫民求情,不要切除杨会珍的正常甲状腺。杨会珍听到后在手术床上拼命挣扎,医生梁盛佳和两名护士强行将杨会珍四肢捆绑,强行切除杨会珍的正常器官甲状腺和甲状旁腺,手段极度惨忍,性质极度恶劣;
被告梁盛佳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文书、伪造主观病情记录复印件5页、伪造常规病理报告单2页等等;
根据江门市五邑中医院费用清单记录显示:无特殊检查,无特殊治疗,也未收此项费用。没有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情况下,2份常规病理报告单从何而来?根据事实证据证明被告2份常规病理报告单属于伪造虚假。
被告医害梁盛佳在2012年5月26日被手术后一个月,就已经在办公室以电脑打印书面向受害杨会珍承认被切除的甲状腺和甲状旁腺是正常的(配收费收据)。并且说明等等;
自从正常甲状腺和甲状旁腺被梁盛佳他们切除,后遗症严重,终身以药续命等等。
之后我到法院起诉,本医积案铁证如山:由于一审二审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师她们说了法律援助只是走司法程序不会按事实证据解决问题。
蓬江区法院微一审判的依据是依靠份程序严重违规8个月的虚假医疗司法鉴定枉法裁判。严重重侵害了杨会珍的合法权益等等;
那请问?再审杨会珍向好人借钱8万元请了北京的专业律师为什么还走司法程序?
被中国最无道德的党委书记李宇明他们以权钱涉黑恶打压终身以药续命后遗症严重的医疗受害妇女杨会珍3500天!奇闻!
10年以事实证据依法维权没医闹!为什么把受害妇女当作敌人?
难道李宇明他们医疗腐败大于王法?
广东省江门市有一宗10年顽瘴痼疾铁证如山问题还在被继续走形式主义!
如此案得不到纠错,说明地方法治已经倒退20年,我多次投诉反应无果 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给我合理说法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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