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深圳宝安区法院原经济庭长涉嫌受贿、枉法裁判、诈骗谁来管
报案人:吴铁雄,男,汉族,1948年8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321194808080030,住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洪浪一村西11栋B座108号,联系方式:
报案人:雷茂辉,男,汉族,1955年5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30619550519001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中洲花苑7栋718号
犯罪嫌疑人:曾家藏,原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
涉嫌罪名:受贿、枉法裁判、诈骗罪
举报事项:
请求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曾家藏受贿罪、枉法裁判罪、诈骗罪,从重处罚!
事实与理由:
第一、报案人吴铁雄举报事实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大芬村龙岗大道2446号-2448号第一、二、三、四层房屋房屋是举报人吴铁雄真金白银建起来的,举报人吴铁雄只是欠了四川省涪陵榨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榨菜公司”)的货款,从来没有拖欠黑龙江隆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隆华公司”)款项;且吴铁雄已经将摘菜公司的欠款一分不欠的全部归还。黑龙江隆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汉良委派周以珠通过贿赂的方式收买了犯罪嫌疑人曾家藏,被举报人曾家藏利用职权,枉法裁判,隐瞒了根本不同意吴铁雄与榨菜公司的债务互抵的事实,强迫吴铁雄签订了虚假的《欠条》,导致吴铁雄无辜地、无中生有的拖欠了隆华公司的708926元,最终导致犯罪嫌疑人黄汉良、曾家藏将吴铁雄的房产占为己有,又通过转手变卖的方式转让两三次,达到将吴铁雄赶出房屋、侵占吴铁雄房产的房产,这就是犯罪嫌疑人曾家藏利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他非法占有他人房屋的非法目的。
第二、报案人雷茂辉举报事实如下:
关于雷茂辉与陈成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03)深宝法经初字第447号)(以下简称“该案”),本案实际是陈成浩及其律师刘玲佩行贿宝安区人民法院原经济庭庭长曾家藏,曾家藏受贿后,利用职权,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枉法裁判而制造的一起诈骗案,从而达到侵吞申请人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路干头地段房产一栋五层房屋(所有权证号:粤房字第4130232号),该房产现市值达到几千万。
本案程序严重违法,该案从立案到执行的时间:
立案时间2002年12月10日;2002年12月11日公告;
2002年12月14日开庭审理;
2002年12月17日判决;
2003年1月4日申请执行。
2003年1月29日出具(2003)深宝法执字第792 - 1号民事裁定。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史上最快立案、开庭、判决的一个案件,仅仅一周时间,该案就出了判决书,这就是主审法官的渎职!最为无耻的是,曾家藏还厚颜无耻的说代理雷茂辉去法院翻案,把自己审判的案子翻转过来,再次收取雷茂辉及其妻子的费用,真是无耻至极!!1本案存在主审法官曾家藏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甚至诈骗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恳请严查!
为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特此请求领导依法本着“从严治党、依法治国;有法必依、有错必纠;严明法纪、惩前毖后”的执政宗旨,依法予以严查督办为盼!以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请求依据《刑法》的规定,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一整党纲!!!
此致
举报人:吴铁雄
举报人:雷茂辉
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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