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港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恶意欠薪
10-05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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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公开举报:
陕西港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恶意欠薪,安康市移民扶贫搬迁办公室关系招商逐利管理
被举报人:陕西港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鑫)。
举报人:陕西安康市汉滨区远洋数码产品经营部,法人:冯文博(以下简称远洋)。
举报人:陕西安康汉滨区恒霆电子经营部,法人:王振丽(以下简称恒霆)。
被举报人:港鑫公司注册于2018年,是由安康市移民扶贫搬迁办公室招商引资而来,主要经营安康市下属九县一区的异地搬迁扶贫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港鑫公司的法人叫庞佑文,是港鑫的董事长,股东,实际控制人。安康市移民扶贫搬迁办的负责人叫薛玉发,是搬迁办的主任,官职为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举报人:远洋和恒霆两家公司于2019年4月份开始和港鑫公司合作。由恒霆向港鑫提供物业设施设备,以及办公设备。由远洋负责运输、设备安装和调试。2019年十月份,港鑫公司的法人更换为吴高峰,庞佑文还是港鑫的董事长,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所有事务,都是庞佑文签字生效。2019年底,港鑫公司由于管理不善、欠账等原因陷入混乱,与远洋及恒霆的合作近乎停止,负责主要业务的法人吴高峰离职。
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和其他的原因,港鑫公司到四月底才开门上班,人员已大都离职。但其名下的各处物业和超市都还在运转。
2020年6月17日,港鑫公司的董事长庞佑文把远洋和恒霆的欠款写成欠条(2张),总计欠款75.4738万元,并附还款计划:2020年六月份还总金额的30%,七月份还总金额的50%,剩余的年底一次付清。(欠条和还款计划现存于安康市汉滨区五里人民法庭)。可是六月和七月并未还款,我们看不到希望,于是九月份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催促港鑫公司尽快还款。2020年十月份,经五里法庭判决:港鑫公司向远洋和恒霆支付欠款和违约金共计79.02118万元,并且冻结安康市汉阴县移民扶贫搬迁办公室向港鑫公司应付但还未付款85万元。两个举报人此后多次向港鑫公司讨要欠款未果。
为逃避债务,2020年十月份,瞒着所有债权人,港鑫公司又将法人更换为萧强。2021年一月份,法院执行局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冻结的汉阴县搬迁办支付款项,汉阴县搬迁办以港鑫公司拖欠工人工资为由拒绝支付。
法院执行陷入僵局。2021年春节前夕,几十个债权人聚集港鑫公司在创业大厦的办公室讨要工资,并且商量去市政府游行、静坐,港鑫公司的财务总监陈伟马上联系安康市搬迁办薛玉发主任和当时的法人萧强跟大家见面,由薛玉发主任担保,港鑫公司为大家解决部分工资,以安抚大家。可是,事后并没有解决。此后,港鑫公司又搬到安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办公。我们每次去找,都是薛玉发和陈伟来安抚,打发我们,薛主任总是给我们承诺,给我们希望,给我们画饼。2021年四月份,因为我们欠别人的债务,被债主收走了我们的店铺抵债,至此,我们一家(两举报人)彻底没有了生活来源,我们家有80多岁的父母,都有慢性病,还有上中学的孩子,没有了生活来源,真是举步维艰,举债度日。我们扣问:安康市搬迁办公室作为招商引资的主体和主管,难道就不能负起监管的责任吗?港鑫公司欠了债,换个法人,原来的法人就可以逃避债务吗?法院冻结的钱,借口说是应付的工人工资,就可以不付吗?法院的判决权威何在?我们给他们购货、送货、安装、维修、技术支持,这难道不是农民工的工资吗?
实在是被逼的没有办法了,我们才写这份举报材料,就是想让全社会的网民评评理!希望纪检监察部门看到举报后,调查事件真相,帮我们解决这件事,帮我们度过难关,并彻查关系招商背后的逐利行为是否乱纪违法? (附:港鑫公司财务总监陈伟与扶贫办主任薛玉发的关系及内部实质性管理情况) 。
举报人:陕西安康市汉滨区远洋数码产品经营部法人:冯文博
举报人:陕西安康汉滨区恒霆电子经营部法人:王振丽
2021年9月28日
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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