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中乜河村村委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要拆迁,办不来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于晚间强行拆除正在经营的南岗家具市场独资企业6760平房屋拆除后没有安置南岗家具市场经营。
2008年8月南岗家具市场负责人王泽荣起诉该村委会赔偿被拆市场6760平房屋的停业损失,诉讼中该村委会出示了牡丹江市开发区管委会2009年6月22日证明和2006年8月拆迁通知,意在该村委会拆迁市场是政府开发区指令。
2010年10月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王泽荣诉求被拆市场安置补偿权利,应向作出决定拆迁的行政机关主张。王泽荣自2009年10月诉讼中知道开发区管委会指令拆迁,在2010年7月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牡丹江中级法院确认牡丹江市政府拆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申请国家赔偿。
2012年7月牡丹江中级法院终审,荒唐地以王泽荣过了2年起诉期限为由驳回。申请再审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不立案不开庭,黑龙江省法院不管。王泽荣2013年1月进京上访。
2013年3月3日公安机关抓人定罪,以王泽荣涉嫌诈骗刑拘,不构成诈骗,直接批捕妨害作证罪。
2017年3月3日出狱。
控诉人:牡丹江市南岗家具市场负责人王泽荣
电话:13894689638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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