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浏,(身份证号码:341221XXXXXXXX0039)2017年5月份网上有人通过微信和我说让我把银行卡借给他,他可以帮我刷流水办信用卡(后来确实申请到了一张浦发银行信用卡)。但是2017年8月份,我的交通银行卡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以涉嫌诈骗冻结,我当时咨询了律师和龙华分局的警察,他们说6个月后自动解冻,但是到现在我的账户还是处于被冻结的状态,同时被深圳市打击电信诈骗新型犯罪中心拉黑,我准备在上海做生意,这件事情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由于在本事件中,我也是受害者,所以我申请将相关账户注销。请相关领导回复。如果有证据证明我参与了诈骗等行为,我愿意承受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我从事了违法犯罪的证据,请将相关账户解冻。 交通银行账户:622262025001XXXX875。 本人目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金塘小区。
我打电话给龙华分局(尾号2660),接电话的人称这件事龙华分局管不了,我到深圳政务论坛咨询,深圳公安局的回复是:建议我找办案民警。可是办案民警是谁?老百姓的银行卡被骗了,你们冻结就不问事了么?你们这算不算行政不作为?这算不算推诿扯皮?既然这样你们办政务论坛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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