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徐升,临朐城关街办柳家圈村人,是一名退伍兵,我的电话:18653661388
2017年11月26日我在网上拍得临朐县城关街道柳家圈村路北的一宗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其他地上附属物,案号:(2014)临执字第1772—3号。拍卖结束,执行局在我的N次催促后,于2018年9月21日清场,执行局清场人员把物品从楼上搬到沿街房,距离30米,可沿街也是我的,和不清没区别。楼上的东西搬到楼下,叫清场?!
2018年10月19日,二次清场:被告的东西扔到街边。可街边地块也在我的购买范围内。结束后,谭清季让我签字,我发现有瑕疵,楼后有:长40米*宽6米(滴水檐)的地方没清,西边有煤炭和木柴,东边有设备。我拒绝签字。谭清季告诉我:楼后和楼东侧搭建棚不属于我的,是宋志正(被告的弟弟现在占据)的。我不解:拍卖前是被告的,第二次执行成了案外人的!案外人是怎么买票进入案内争夺财产的?你临朐法院缺脑子呀!
1、此案中原判决书上原告、被告都没有宋志正(原被告宋志新之弟),凭什么执行局不清理他侵占我楼后6*10米和楼东侧15*4米的土地搭建?谭清季说:原来丈量的土地有误差。可误差也是法院和评估单位造成的。我多次向经办法官说明,并给中院姜院长和县法院孙院长写信,正因为法院执行不力,我买的楼现在被宋志正告上了锁,院墙被推倒,严重影响了我的建设和使用。临朐县法院成了人民矛盾最好的制造者!!!
2、宋志正出具的土地承包合同属于假合同:此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18年9--10月,落款时间却是2010年10月1日,城关街办柳家圈村民委员会的公章刻制时间是2011年8月6日。利用假合同妨碍法院执行,谭清季是清楚的,对妨碍执行的不法行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还认定假合同有效,这是在鼓励违法吗?!
3、法官谭清季徇私枉法:我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存在手续、文件不提供全,有意制造过户障碍,直到购买人催要才提供。提供供过户手续时,第一时间通知被告,让被告给过户的各个环节制造麻烦设置障碍,快4年了,现在我的过户还未办理,对这种违法违纪我不知道哪里能给我们伸张正义。
4、此案的执行,临朐法院程序违法:未经过听证、质证等相关法律程序,仅凭一张假证明,就把我拍卖地块内的土地和房屋赠送给案外人,临朐法院这是在执法吗?!这是在侮辱法院的正义!!
5、全款已缴纳近四年,手续办理还遥遥无期,揪出马瑛杰、谭清季这些害群之马,赶走临朐法院的歪风邪气,给我们一个公正。
举报人:徐升电话:1865366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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