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遵化市李晶晶被诈骗一案,面对保护伞我无能为力!强烈呼吁公平正义!
本人姓名李晶晶,电话:18331544456,河北省唐山遵化市人!于2018年6月我被诈骗一案遵化市公安局立案,2018年7月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批捕,提起公诉两次。并向遵化市人民法院提出了量刑意见(10至15年)的诈骗罪。遵化市人民法院将案件积压不办,不作为乱作为,枉法裁决。于2020年1月22日以无罪要求遵化市人民检察院撤回。并将犯罪嫌疑人释放,至今逍遥法外!(原遵化市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原遵化市人民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通过中间人跟我说,此案将有罪说成无罪,是唐山市政府某领导干预司法)。
经过我不断申诉,遵化市原人民检察院李检察长于2020年6月16日再次组织人员、补充证据在第二次公诉的时候曾经跟遵化市人民法院领导结合过(李检说不用说遵化法院院长说此案有罪可以判刑,就是一个庭长说的。我也会依法诉过去)此案确凿有罪后,遵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通过,依法第二次将案件诉到遵化市人民法院。遵化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3日第二次要求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将案件撤回!面对保护伞我无能为力!强烈呼吁公平正义!
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彰显法律的尊严和公正。依法曝光他们的行为!还原事实真相!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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