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河北沧州青县边月明伙同刑警队敲诈,导致当事人坐牢!!!

  本人黄强,因一万五千元钱没退原,被法院判为诈骗,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被原告敲诈一万四千元。
  事情经过如下:
  本人黄强(湖北荆州人,是一名退伍军人)在58同城发布车辆买卖信息,报案人边月明(河北青县人)通过58同城联系到我,并有过一次车辆交易,是我从荆州将车开到河北青县,车辆价格为二万伍仟元整,边月明以种种理由说车辆有问题导致交易失败,并强行要回了之前下的叁仟元定金,导致我损失来去费用三千五左右,我再将车从青县开回了荆州。第二次边月明主动与我联系,问有没有一万五左右的车,我再将车的照片用微信发给了边月明,边月明同意购买,并转微信一万五,我要求边月明到荆州来开车,避免再次承受损失。边月明不来,认为是诈骗行为,边月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当地派出所不受理,认为是经济纠纷,后来边月明托关系向其它镇上派出所报案。我在荆州火车站上火车被荆州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抓获,我于当天晚上返还边某一万五千元整,民警再把我移送到沧州青县。
  1边月明违规报案及索要钱财:
  边月明不在交易地、案发地报案,而是托关系(边月明说他在他们镇上派出所有熟人,是他们村里的)到其它镇上报案,录音非常清楚。在写谅解书时,边月明的谅解书是按照郭队长(郭锐,沧州青县盘古中队中队长)的意思来写的,而非边月明本人的意愿。边月明多次提出,检察院会根据给钱的多少来做出判罚,向被告人家属提出索要钱财。其先是提出索要五万,后又涨到十万,说有一部分钱要转给型警队,经过协商,最终转给其一万四。
  2青县盘古刑警队郭锐郭队长违纪:
  郭队长一直跟我的爸联系,当我的爸爸第一次到看守所门口时,手机被郭队长夺走。郭队长让我们拿钱找当事人写谅解书为理由,从伍万涨到壹拾万,我沧州有个客户可以出来指证(窦总)1863273****,最后家里没那么多钱,我的老爸回荆州了,郭队长看要钱太多,家里拿不出来,多不如少,经过讨价还价,降到了壹万叁仟元整,当时我的老爸从荆州上火车到北京找边月明写谅解书,边月明要多收壹仟元,总计转了壹万肆仟元整给边月明,边月明就转了壹万叁仟元给警察(边月明说收到钱要马上转给警察),边月明写谅解书,郭队长要他怎么写他就怎么写,之后我的爸爸返回沧州青县,郭队长要求将两条家乡烟(黄鹤楼)600元一条交给了郭队长,以上录音非常清楚。办案期间,我的手机直接被派出所刷机,一点证据也找不出来。
  3我在青县看守所被打:
  我在青县看守被所关押期间,被打的耳膜出血,看守所存在刑讯逼供行为,看守所是否存在失职行为。
  以上材料是我2020年9月份向青县纪委举报的,一直到2021年2月11日才给我回复,青县纪委明确证实以下几点:1.盘古刑警队管几个乡镇,不存在违规报案。2.查实了刑警队郭队长确实收到两条烟,并想用现金的形式返还给我爸爸,我爸爸没同意,至今未收,因为是郭锐主动打电话要的。3.被打的耳膜出血是同监的人打的。以上回复只是对案件情况做出调查,并没有对不公案件做出相应处理,本人无法接受。
  举报诉求:
  1本人作为被告人,案件是否该定性为诈骗,以及被边月明敲诈一万四千元,和被判刑十个月是否公正。这关系到本人子女以后的教育及就业问题,及本人的信誉问题。
  2河北省沧洲市青县公安局刑警队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3报案人边月明是否与刑警队队长郭锐有合伙诈骗行为。
  4本人在看守所被打,看守所是否该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作为一名退伍军人(黄强,身份证:421003198304062919),手机号:13997604884,现实名举报,希望本人能得到国家公平公正的对待,朌早日得到回复。

提交人信息

提交时间:2021-05-11 23:02:09

以上信息由网络提供,请自行判断真实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