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湖南永顺县黑恶势力电霸敲诈诈骗受害人到底谁来管

  湖南永顺县黑恶势力电霸敲诈诈骗受害人到底谁来管
  上书人:严太根,男,1981年5月20日生,土家族,农民,住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艾坪社区河西北路225号
  电话:13574393583,身份证号码:433127198105201410
  被上书人: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政府,副书记向绪侠
  永顺县科工信局电力执法大队,负责人:大队长
  灵溪镇黑恶势力土匪电霸,刘家文
  上书请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请中央上级政府最高执法机关在有法必依,违法必纠,严历查处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下,对当地承包电站电霸刘家文敲诈勒索上书人,栽赃陷害上书人以停电为借口报复上书人的黑恶势力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其依法惩处,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助纣为虐的灵溪镇副书记向绪侠,永顺县科工信局电力执法大队长纵容包庇电霸黑恶势力的不法行为,问责追责,严肃查处处理。
  依据国务院令(第733号)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请中央上级政府派出专项督导组深入当地调研查处,在重事实,重证据,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下,迅速落实处理解决为盼,保护受害上书人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事实与理由
  上书人于2010年10月为脱贫致富,自筹资金建成名为永兴水泥制品厂,经营水泥制品,并向当地可供80户农户供电小型电站交纳费用,与同村村民代表,电站股东口头达成用电协议,事实清楚。(有证据)
  当地黑恶势力人员刘家文自2015年接管该小电站后,有持无恐地对上书人实施敲诈,如2019年6月2日 上书人厂子被一辆外地牌照油灌车在横跨公路厂区时将电线挂断,上书人第一时间拦下肇事司机讨要说法,身为电站股东电霸刘家文向其油灌车司机索要修复费用1000元,该电站收取费用给上书人安装维修,因承办人安装错误将电线装错,就输送电造成上书人电表度数减少,其妻子尚海燕在抄表收费时,不告知上书人度数,不给上书人收费收据,蛮横地说:“我说多少你就交多少”。2020年元月20日尚海燕抄表收费时以电表不准,让上书人按上月交电费1300元,后上书人为安全起见,提出更换安装新表,被前来查看的电霸刘家文诬陷上书人是偷电盗电,其在不与上书人协商下,于2020年3月10日,擅自将上书人全家生活用电及作坊用电强行断电,认定上书人偷电线路未走电表,并持强凌弱无理要求上书人承担自2015年起至今每月5000元计30万元电费损失,典型的村霸电霸黑恶势力,其行为构成对上书人的敲诈勒索犯罪,依据国家扫黑除恶,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政策刘家文应从严从重从快受到惩处。
  上书人不服,经社区三次调解无果,镇司法所要求上书人补钱给刘家文,遭上书人回绝下,灵溪镇政府副书记向绪侠及永顺县科工信局执法大队不重事实,听信刘家文一面不实之词,以不公正的两个方案,1从2015年至2020年元月20日前每月补交5000元减半,及让上书人安装一组智能表及一组机械表对比,按两组表差额数赔偿刘家文,并以调解终结告知书,一边倒地包庇刘家文,在违背事实,颠倒黑白下,相互串通一气对上书人进行敲诈,令受害上书人不服。
  永顺县科工信局面对上书人投诉,不调查偏听偏信不作公正结论,对线路安装错误造成的事实进行回避,不给上书人做出公正处理结论,导致上书人不能提供证据,实为伙同电霸刘家文,有预谋有准备地合伙敲诈上书人,本案受冤上书人因灵溪镇政府,县科工信局执法大队与刘家文沆瀣一气,有理说不清,有冤无处伸,受到电霸刘家文的敲诈侵害,受到灵溪镇政府及县科工信局执法大队不作为乱作为的合伙侵害迫害,更有甚者,新冠疫情严重时的2020年3月10日电霸刘家文依仗灵溪镇政府及永顺县科工信局的保护,有持无恐强行断停上书人生活,生产用电,致使上书人无法正常复工复产,遭受巨大不可估量经济损失,让上书人苦不堪言,并为此不服。
  依据国务院令(第733号)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受害上书人恳请中央上级政府在有法必依,违法必纠,重事实,重证据,依法保护上书人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下,引起重视,查明真相,严肃查处,派出巡视督导组实地调研查处上书人遭黑恶势力电霸敲诈,受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打压,严重侵权损害民生问题,迅速落实处理解决,保护无辜受害上书人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此致
  有证据
  上书人:严太根
  
  
  
  
  

提交人信息

提交时间:2021-04-28 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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