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因我实名举报交警合伙诈骗骗保,都昌县公安局对我打击陷害

  申冤人:刘新萍,身份证:360428197808161256,电话13879242677,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汪墩乡茶铺村林房7号
  都昌县公安交警大队长李华东签发的《都公交信复字[2021]3号意见书》,回复完全是一派谎言,毫无任何根据,与事实不符,交管大队认定刘新萍肇事后逃逸,是陷害是冤案是对信访人的打击报复。
  事实与理由:
  刘莉珍是水泥店女老板,也是事故机动车的车主。刘新萍只是义务帮忙代送一车水泥(可称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事故发生时,雇员及时告知了老板刘莉珍。刘莉珍也及时打了110、120,刘莉珍也及时与伤者同上120救护车到县人民医院并交了13000元医疗费,随后又一同转到九江市171医院治疗并又交了5万元医疗费,这是事实,有据可查。逃逸就是逃避责任,不治疗伤者,不交钱治疗。既然及时报警及时抢救伤者并及时交了医疗费,哪有逃逸一说?完全是交警合伙敲诈勒索,数字过大,索要6万元未果,刘新萍实名上访举报,都昌县公安局李华东设法打击报复陷害。
  “[2021]3号”1、回复说:“事故发生后,刘新萍驾车逃离现场”,这是谎言、是陷害。交警黄友圣、吴光华到现场勘查时,一定戴有执法仪,请上级查看一下执法仪。执法仪内一定有刘新萍与事故车都在现场,这是有据可查,这是铁证,李华东还要说谎。
  2、水泥店老板刘莉珍驾驶小型轿车伪造现场,冒名顶替,完全可以证实刘新萍及时告知了老板,因为事故车没有保险。老板刘莉珍有亲舅刘学一在县公安局法制科做官,沟通好了,所以合伙骗保,骗保的事实有据可查,到现在李华东的回复还说没有骗保。只是刘新萍在网上信访举报交管大队合伙骗保后,才退回了保险费1万元,只要查看一下171医院账单流水就真相大白了。交警大队长李华东在铁证面前还要撒谎。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604281201840000131号)是刘新萍不服向九江市交管支队申请复议,同时并附有都昌县交通大队敲诈勒索合伙骗保的举报书。
  4、回复还说:刘新萍投案自首,完全是谣言,只是刘新萍多次将都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敲诈勒索的实情上访,公安局无言以对,迫于压力强行将刘新萍关押在牢里7个半月,迫使刘新萍不能上访。
  5、按都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刘新萍肇事后逃逸致一人死亡,刘新萍家人给死者赔偿人民币123000元,才得到死者家属谅解书。周德林(建筑包工头)在刘新萍妻子周淑芬手拿去现金5万元开后门,刘新萍才得释放,还被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吊销驾驶证终生!迫使刘新萍在三年六个月之内,不能走出都昌县,更不能上访。
  6、刘新萍一家6口,父亲今年72岁,身患白血病,无生活来源。妻子周淑芬是农村妇女在家务农,大儿子大学在读,二儿子无奈失学,三儿子小学。本来一家全靠刘新萍驾一货车活命,现在终生被禁驾。当今社会,都昌县合伙陷害致刘新萍全家于死地!我相信上级政策好,有错必改,有冤必申,这样明显的大冤案,在中国真的所有官员都无法查清本案?
  本案在当地,社会影响恶劣,请求上级重新作出公正判决,还刘新萍一个公道,让法律的阳光普照到每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心坎里。两年多,几十次上访,都昌县交管大队都是以谎言与不受理作回复,希望拿出证据办案,上次刘新萍上访,拿出十多条证据证明了刘新萍没有逃逸。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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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2021-03-27 0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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