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害人沈舟军1988年从浙江绍兴来上海打工,专业油漆工,2007年绍兴老家动迁分得2套房产,2008年在上海打工期间认识了绍兴老乡殷建成,后成为朋友,从1988年到2013年沈舟军在上海打工赚了不少,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过, 在2013年买了25万元左右的车,存款也有好几十万。就在2013年殷建成提议,他有一个朋友人脉广在银行工作过通过他能接到工程。
然后通过殷建成介绍认识了徐傅强,徐傅强介绍认识了沈杰华,沈杰华介绍认识了邱祥林,邱祥林介绍认识了中喆置业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陆永安。
然后2013年9月份中喆置业有限公司陆永安虚构旧房综合改造附加电梯工程项目合作开发为由。接下来邱祥林就鼓吹陆永安中喆置业有限公司,有好多旧房改造项目10年也做不完,邱祥林能为我们接到项目工程为由需要居间费,然后我们必须组成3人合作小组成员殷建成、徐傅强、沈舟军给邱祥林居间费,在2013年9月22日我们3人给邱祥林6万元,第二次2013年10月16日给邱祥林10万元,第三次2013年11月13日给邱祥林5万元。
接下来邱祥林说中喆置业有限公司有一个项目马上就要开工可以给我们做,项目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江小区旧房改造项目,但是中喆置业有限公司要求需要加盟费300万元,让我加盟。在殷建成、徐傅强、沈杰华,邱祥林、陆永安的诱骗下,为了筹备加盟费2013年10月份以邱祥林为首起草了一份投资合作协议书,组织徐傅强沈舟军殷建成3人投资合作股份制。
投资人1:徐傅强股份42%出资103万元,
投资人2:沈舟军股份42%出资113万元,
投资人3:殷建成股份16%出资21万元,
沈舟军在2013年10月19日之前以现金方式交付给殷建成113万元,然后有殷建成收集200万元,在2013年10月19日银行转账交付给中喆置业有限公司陆永安加盟费200万元,陆永安收款银行账号9559980030430436714。
在邱祥林策划下徐傅强、沈舟军、殷建成、一起在2013年12月11日第一份投资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就这样2013年沈舟军被骗出资113万元。
二、为了欺骗我继续投资、诈骗团伙为制造项目真实性的假象,你不想做别人抢着做,然后沈杰华介绍所谓的郭庆业出现了,郭庆业急需加盟想要一起合作投资上海市闵行区沪江小区旧房改造项目,然后在2013年12月份郭庆业出资100万元给殷建成,殷建成以股份制分摊给我42万元,接下来诈骗团伙策划需要我们3人注册加盟营业执照,由殷建成为法人注册中喆市西(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为项目马上需要开工在2014年9月25日之前必须把剩余的100万元加盟费付清给中喆置业有限公司,为了项目尽快开工我在2014年9月25日之前又被诈骗出资50万元给殷建成。由殷建成支付给中喆置业有限公司陆永安,第二份投资合作协议书签订与2014年9月25日。
三、2014年9月25日殷建成代表我们合作投资人、中喆市西(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与中喆置业有限公司陆永安正式签订了旧房综合改造附加电梯的工程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虚假伪造的所谓、旧房综合改造附加电梯工程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虚假项目工程地点:航华一村沪江小区旧房改造。政府补贴和旧房改造纯属虚构伪造,一直以物业居民不统一签字为由一拖再拖。根本没有这个项目。
2016年中喆置业有限公司陆永安还一直在微信朋友圈和百度发宣传相册资料,旧房改造指挥部名义继续诱骗。为了等待工程开工,一直等到2018年也没有所谓的工程项目,在等待期间又借了高利贷后被套路、利息违约金当成本金签字,后套路贷把我告上了法庭,还在法院打赢了官司,我的所有积蓄被骗完,车子也被小额贷款公司给拍卖了,车库也卖了还债了,其中一套房子卖了还债,还剩唯一、一套房也欠了银行贷款,还被套路贷打赢官司的50万元债务,列入了黑名单,现在我被诈骗团伙害的妻离子散,倾家荡产我真的是走投无路,因为我文化程度底,法制意识淡薄,不知道该怎么维权,
在2018年期间我去过川沙公安报案,也去过施湾公安报案,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立案。实在太冤,
2021年3月15号上午10点01分,我又去上海浦东经侦支队报案,康桥路1710号,10号窗口接待员看了一下我们的资料,叫我们去法院诉讼,我说这是诈骗,因为2013年到现在根本没有这个项目纯属虚构,骗子人也跑了,窗口接待员说你们签了合同是10年现在还没到期不算诈骗,好吧就这样结束了。请问大家诈骗合同需要有时效吗?难道我们要等2024年才能报警吗?
注:沈舟军2013年10月19日出资113万元、扣除郭庆业投资分摊42万元、再加2014年9月25日出资50万元、沈舟军共计被骗121万元。希望为了接工程项目的同行千万别上当,恳请政府部门查明真相为民除害。我相信邪不压正。
以下资料请高人阅读指点我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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