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波是名普通农民,平日靠在小区干杂活谋生,今年8月份我在徐州市泉山森林海小区干活施工中,被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检察官侯伯超,利用职权结合派出所,敲诈勒索我血汗钱16000,且仍不罢休,逼迫我做违规侵权的事,我走投无路,求助无门,才给你们写信求助,恳求还我公道,
事情经过如下,
因徐州市泉山森林海lp10和lp11之间小道约1.2米,杂草众生,蚊虫肆虐,垃圾成堆,肮脏不堪,两幢楼6位业主自发出钱把小道铺成干净整洁的小路,,在施工过程中,小道东侧公共区域有3棵直径约10 -15公分的银杏树,在询问两楼现有业主后,都说不归自己所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伐掉了这三棵树,把路修好,连工带料也就1万,6家业主平均,把钱付给我,
过几天,我被徐州铜山区派出所传讯,告知我森林海lp11-102业主侯伯超(尚未入住,也没出资)报警,称银杏树是他的,侯伯超多次义正言词的强调树的价值超过5000会刑事拘留,在多会判刑做牢,派出所建议私了这事,
然后我父亲通过中间人(泉山区检察院退休人员闫奎刚)与侯伯超沟通说情,侯伯超索要16000元现金,如果不给就派出所拘留你,判刑坐牢,。我妈是个胆小的农民,我怕惹事更怕我出事,就吧她一年的退休金(每月1150元退休金)加上2季的收成共16000元全给侯伯超了,侯伯超收到钱后,胁迫我,让我签他写好的保证书(2份都在他手里),要求我在原来树坑位置留载树,先占树坑,来年他买大树在栽上,让我给他包活。
修路本来就是件好事,方便两楼业主(包括侯伯超)出行,你侯伯超不出钱也就罢了,还想方设法破坏这路,载树不让别人走,你人品何在,你人品有缺陷,你权力越大,对社会危害越大,把检察院和和国家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严重损害,这事就这样僵着,多次催我栽树,用法律威胁我,
小区公共区域(无论是绿地,道路,公共设施)都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假如是你侯伯超载的,你也侵犯了业主的共同利益, 你侯伯超不但不纠正,反而逼我在栽树。你人德还在,人品还在,你违反公德,违反公务员纪律,应该受到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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