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贵州赤水市中街办事处锦绣社区欺诈百姓违法拆迁到底谁来管

  贵州赤水市中街办事处锦绣社区欺诈百姓违法拆迁到底谁来管
  举报人:罗国付,男,1973年12月4日,汉族,身份证号号522131197312046418,赤水市鑫鑫佳维汽修厂负责人,电话13985236679。
  被举报人:赤水市鑫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被举报人:赤水市市中街道办事处锦绣社区
  被举报人:贵州省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被举报人:赤水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市长
  举报请求:依据《物权法》《问责条例》相关规定,追究被举报人对举报人串通非法征占举报人维修厂,严重侵害举报人合法利益,践踏法律的渎职侵权法律责任。
  请上级政府职能部门在重事实重证据,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下,查明举报人被迫害打击报复的事实真相,严肃进行查处,指令下级政府部门迅速落实处理解决为盼。
  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在2008年6月1日与中立汽车保养场负责人罗德君、郑志伟与凉水井村民组签订的赤水市凉水井酿造厂范围内未硬化的地段(约3000多平方米)场地租用提供举报人鑫鑫佳维汽修厂维修场所达成租赁协议,并双方签订出租协议。
  举报人在租赁的场地合法经营,并办理了所有合法经营手续进行正常合法的经营,一直合法经营到现在。
  2020年6月30日突然看到搬迁公告,公告内容是赤水市政府和经开区对举报人所经营的凉水井酱醋厂地块启动征收。而且限定在2020年7月10日自行搬迁,时间之急,由此可以想像这并不是突然决定的事实,可是举报人并不知道我们经营场所要拆迁了,也没有任何单位和我们谈过要征占搬迁事宜。
  2020年8月6日,被举报人赤水市鑫竹投资有限公司给举报人下达了一份限期搬离的通知,要求举报人8月10日自行搬离,且从该通知得知2009年就已完成了对我举报人鑫鑫佳维汽修厂完成了征收,还说补偿款已到位,而我举报人确全然不知,做为被举报人的凉水井组也并未告知举报人,且每年都收取我们的租凭费,在我举报人出租期暂定十年中第一年5000元,从2009年4月1日到2012年3月30日举报人每年交7000元租赁费用,到期后,没有签定协议又口头承诺将该地块出租给举报人16000元继续经营,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出租费用,举报人也按时交付了出租费用。
  被举报人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赤综执01字第121601号通知以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举报人,强令举报人拆除举报人汽修厂,举报人所经营的汽修厂有取得合法经营证件,且经营长达十二年之久,举报人一直都是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举报人依法依规经营。
  作为被举报人对举报人汽修厂不评估,不补偿,不作安置,三番五次的责令举报人搬迁,以各种理由给举报人维修厂断水,破坏正常经营,给举报人造成严重经济精神损失,举报人不服。
  综上所述,恳请上级政府职能部门 在重事实,重证据,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下,引起重视,查明真相,严肃查处,对赤水市政府参与征地拆迁,充当赤水市鑫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赤水市市中街道办事处锦绣社区、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被举报人的保护伞,相互串通,给征占举报人的维修厂不评估,不补偿,不作安置,被举报人的严重渎职侵权行为,问责追责,对责任人被举报人依纪依法严惩,对政府乱作为的行为严肃查处,依法保护受冤受害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受到宪法保护。
  此致
  举报人:罗国付
  2020年12月16日
  1、租地协议有证件
  2、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证件
  3、赤水市鑫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有证件
  4、赤水市市中街道办事处锦绣社区有证件
  5、营业执照有证件
  6、税务登记有证件
  
  
  
  
  
  
  
  
  
  
  

提交人信息

提交时间:2020-12-16 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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