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广信区茶亭镇政府欺骗投资商至今未处理

  一个民营企业家的无奈:
  2009年,上饶县茶亭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罗小华先生作为投资人,于当年6月19日与茶亭镇政府签订(上饶县茶亭镇项目投资合同书)约定罗小华选定在占家村上分线公11公里桩处以东山凹处的工业用地作为项目用地落户,面积约10余亩,投资600万元创办豆制品加工厂,由罗小华自行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许可证及规划工程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文件,合同签订后,罗小华前后分两次向茶亭镇政府缴纳了征地费用计141680元(2009年6月19日缴纳10万元,同年11月2日缴纳41680元)2010年1月15日,受到上饶县国土局行政处罚,并缴纳占地罚款25180元,2011年4月27日罗向上饶县国土资源局缴转建设用地费237700元,用于地块复垦工作,2011年7月22日为履行合同,尽快投产,已累计平整,复垦,村民补偿,土地租赁,罚款项目开办证费用合计99.644万元人民币。
  2013年1月30日,在向规划局申请许可证时,县规划局拟选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申请豆制品厂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不符合城南新区控规要求,不予选址,截止今日,双方签订合同已经十余年,期间罗小华一直积极投资办厂,最终因规划为居住用地,无法如期建立。故茶亭镇政府作为招商引资方,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投资计划控失高达1000万元,至今已八年多,投资损失无法挽回,现茶亭镇政府应尽快协商,沟通,协助罗小华办理好本项目用地相关手续证照。并将项目用地尽快履行招拍挂程序后交付罗小华使用,尽可能挽回罗小华的经济损失,确保政府部门的公示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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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2020-12-10 15: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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