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关于唐盼望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四个多月未查办的情况说明

  江苏省人民政府、省公安厅、连云港市政府、市公安局 、东海县人民政府、东海县公安局:
  我是张道伟,女,身份证号码:32072219861129734X,
  东海县牛山街道御府小区,电话:18861395887.
  1、督促东海县公安局西双湖派出所查清事实,追究唐盼望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刑事责任。
  2、对东海县公安局西双湖派出所办案警官胡少秋的不作为作出相应的处理。
  案件情况:
  2020年2月份,唐盼望通过微信【添加微信附近人】加我微信,并告诉我他是正式在编交警、是公务人员,经常以交警身份出入晶御中央·御府小区,平时驾驶的轿车内备有警服一套,门卫和居委会人员都可以作证{该证人线索已提供给西双湖派出所的胡少秋警官}。而且东海有四处房产,温泉还有一个沙场。通过聊天相处一段时间,感觉人品还行。在得到我的信任后,突然有一天联系我,说他被纪委找去谈话并留置一宿,过两天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买了几张大额超市购物卡送给他小舅【他小舅是派出所所长】送礼,现在没事了,就是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都被纪委冻结了。他告诉我他有两辆大车,但是,三月份上级领导发出文件(飓风行动)主查大车,现在生意不好做,想把大车卖了,有人要买他车【苏GU1992】还交了5000定金,因为大车有银行贷款需要还清贷款解压才能卖,但是账户被冻结,没法还清余款。让我帮忙给他还清贷款,并说车可以卖33万,钱到手就还给我,我说我没有钱,他就问我信用怎么样,让我先贷款给用,并再次告诉我他是交警、公务员,而且东海有四处房产,温泉还有个沙场,这点钱让我放心,只要买家付完款就第一时间还我款,得到我信任后,带我到步行街农业银行让我贷了219155元,银行卡给他,他分次将款转走了。过几天又跟我说,最近大车生意好了,暂时不卖了,就是大车查的紧,弄个半挂车没人查,挂车挂我名下,扣除贷款及司机工资后每月能挣4、5万,挣的钱都给我,说一切他都安排好不需要我操心。
  2020年4月份,他带我去郯城胜军汽贸公司签字,并没有告诉我签的是什么,并对汽贸工作人员说我是他姐,我说不是,他还拽我不让我说,当天从我信用卡刷14999元,说他带钱不够,并让我过两天来提车。回来后我打电话咨询汽贸公司,他们说我这车贷款36万,而我只是贷款人,买车人不是我,户头不是我名下。我恍然醒悟,意识到被骗了。然后,我和汽贸公司薄总沟通解约并赔付汽贸公司29000元违约金。
  案件发生后,我多次向东海西双湖派出所报案,办案警官(胡少秋)找各种理由不予立案,让我起诉。然后又跑到东海县牛山派出所去报案,王辉警官说这案子还是归西双湖派出所管,他们不接案子,没办法我又回到西双湖派出所,胡警官又让我去牛山派出所开不予立案证明,我每天就是这样毫无头绪的穿梭着,就在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在东海县公安局的局长接待日,局长接待处的同志接收了我的材料,在这样的情况下,西双湖派出所终于立案。但是,从今年七月份受案侦查到现在一点进展都没有,派出所需要我提供的案件侦查线索及相关的证据我都已经提供,就连我个人使用的手机也被派出所收上去十几天(说是调取我的微信记录)。之后,我多次去找胡少秋警官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但是胡警官说我手机中的微信记录已经被删除了,没有办法了。至今,立案已经三个多月了,唐盼望还在逍遥法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应从重处罚。唐盼望从始至终以警察的身份与我交往,为骗取我的信任,向我展示平时驾驶的轿车内备有的警服一套和青湖交警中队(董飞)开的单位证明,经常以交警身份出入晶御中央·御府小区,已经骗取了我大额的钱财。唐盼望冒充国家公务人员(警察),且有目击证人予以证实,其行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
  但是西双湖派出所立案后不查办,总是已各种理由搪塞推脱,任由唐盼望逍遥法外。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我只是在家带两个孩子的弱女子,此时觉得自己很是孤立无援。恳求各领导重视给我做主。
  信访人:张道伟
  20年12月7日

提交人信息

提交时间:2020-12-07 1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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