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 次 信 访
信访人:刘新萍,男,汉族,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人,住汪墩乡茶铺村林房自然村,身份证号:360428197808161256,电话:13879242677
本案发生在2018年10月4日下午,地点:林房自然村口公路上的一件交通事故,刘莉珍卖钢筋水泥老板,刘新萍无偿帮忙给老板送水泥上户,空车回店门时,与摩托车有接触发生的交通事故。
老板刘莉珍水泥车没有保险,有娘舅刘学一在都昌县公安局法制科做官,通过与交通大队沟通,把自家有保险的赣G64886小轿车伪造现场,公安局交通大队中队长游凯、小队长黄友圣、老板刘莉珍合伙骗保险,骗取得保险后,中队长游凯、小队长黄友圣就问事故当事人敲诈勒索,敲诈近1万元后,还开口要6万元,因为他们有6个人,此刻刘新萍将警官敲诈勒索全过程在网上举报投诉,通过九江市监委过问后,得到了警官退脏,退脏后都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刘新萍打击报复陷害,至刘新萍于死地,认定刘新萍(肇事后逃逸致一人死亡)逃逸是逃避交钱,老板刘莉珍及时打110、120,及时跟伤者一同上救护车去都昌县人民医院交医药费,病号转九江市171医院又一同去九江市171医院交医药费可以作证,可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不分青红皂白,全部以交警的错误认定书作根据,也认定刘新萍肇事后逃逸致一人死亡,确实是冤案。刘新萍关押在牢房内时,妻子周淑芬被娘家同村建筑包工头周德林自称法院有后门,在刘新萍妻子手拿去人民币伍万元开后门,周德林送给法院没有,如没有送法院,请还给我。刘新萍的大冤案从2018年11月至今两年,每次都向江西省公安厅上访都无济于事,向县、市、省、中央上访多次,上面全部都转到都昌县各有关部门,各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都是拖延敷衍,相互推诿,所得到的只有“不受理”告知书。连茶铺村书记刘喜平告知我说:中国的信访只是国家的一个摆设部门,没有用,对都昌县信访十分不满意,因此再次上访。
上访人:刘新萍
2020年9月20日
上访补充说明
尊敬的国家信访局领导:
我是周淑芬,你们指导说,去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是没有用的。本案实际是水泥老板刘莉珍骗保,老板娘舅在公安局做官,名叫刘学一,指导交警合伙骗保,骗取保险后,交警大队向刘新萍敲诈勒索,刘新萍上网举报后,都昌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对刘新萍打击报复陷害。我上访书说得很清楚,没有逃逸。交警有认定书,认定刘新萍肇事逃逸,致一人死亡。认定书不改正,官司无法打。都昌县公安局、都昌县检察院、都昌县法院全部以交警的认定书作证据,判刘新萍罪刑。本案重点是实在没有逃逸,请求上级领导查实,这是交警报复陷害,所以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没有用,特此说明。
附有上访书,请领导看一下上访书,我把没有逃逸的事实证据,写得很清楚。
补充说明人:周淑芬
2020年8月25日
这是上次上访的补充,说得好清楚,为什么去法院没有用?因为是交警大队的认定书有问题,根源上错了,去法院有用吗?都昌县交警大队事不关己,高高挂已,闭着眼睛让我去法院告,真的是黑暗!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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