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店主谭某意以次充好把产品卖给消费者。
2020-7-4号我去该店买车,展示品三台车,同一车型和外型结构。功率都是1000瓦的。这样说是排除把其他售价和车型。此三台都是售价2099元。问了加尾箱是80元。我觉得颜色不合适有黑的吗,店主说有。从后面推出一台黑色的。该车型是tl600dqt-23a 铃Q黑我在支付宝分期支付了2199(2099+80尾箱费+20提现手续费)元,店主解释如果是分期的加收20元,这是提现手续费。这是非法收费。
卖了车我回到家才发现功率只有600瓦。后来和商家商议换车,商家要我交税费师傅安装费。我觉得太亏了在考虑中,没处理就离去。现要求商家退全款退车。
店主谭某意,店的具体地址是 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城南大道72号。
在微信商议了,店主说只能退部分款,车开了几天要付点钱。我开到家存放好。非她所认。为的到处开。
鉴于“ 商家的欺诈行为没有惩罚那其犯法成本太低了。”我坚决要求商家退全款。为赔偿我的损失要求她付我的分期费98.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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