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中投全球于金源于凤翔合同诈骗

  我是辽宁鞍山人,吴凤艳,
  电话:13050076605,
  身份证21038119710041152200
  我实名举报中投全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非法吸收存款合同诈骗。
  中投全球是一家P2P金融网贷平台公司,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有金融局发放的P2P经营许可证,是中信银行全方位资金监管的单位。是工信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新兴产业委员会直属实体公司,是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备案企业,是315打假保真企业联盟单位,有ICP经营许可证,有第三方融资性担保公司中瑞信提供的担保,这样一家看上去合法合规的公司,却是干着违法违规的操作,寄给出借人的债权列表是假的,公司承诺的风控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完全是以虚构事实骗取全国80多个地区40多亿资金,14000名受害人,使数万个家庭一夜返贫。
  我今天主要是反映我们辽宁鞍山铁东区经侦部门从下到上的不作为问题,甚至我们高度怀疑是否有保护伞的存在,中投全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在当地骗取了400多名受害人,共计1.4亿多元,许多出借人的银行流水显示多笔资金是没有打到中投总部,而是直接打到中投全球鞍山分公司负责人于凤翔及亲属账上,我们受害人要求中投全球鞍山分公司所管辖的铁东区经侦对此事立案调查。但被拒绝,理由是只有北京立案了,鞍山才能立案。我们认为鞍山上下公安机关严重违背公安部对打击p2p金融犯罪的三统两分原则,鞍山公安机关没有执行其中的分别侦察诉讼,分别落实维稳政策,而是以等待北京立案为借口,百般推诿,没有担负起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职责,纵容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必然造成社会的动荡,激怒民愤!我们知道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诉讼标准的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其中对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在150人以上的,就符合立案标准,我们鞍山的受害人和被骗金额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为什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是否与中投全球鞍山分公司的负责人于凤翔存在的利益关系,有待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调查。
  
  营业执照
  
  中信银行
  
  各种证照发放
  
  国家部门发牌
  
  国家部门领导
  
  国家P2P发牌
  
  证照齐全银行担保国家监管
  
  

提交人信息

提交时间:2020-05-12 0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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