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疫情最为严重期间,我们福建民营医院需要大量一次性医用口罩用于内部医用复工和公益捐赠使用。本人在民营医院内工作,兼职公益协会公益事业!
2月11日--14日四天期间我(受害人)向江油人王某订购了33万个口罩,价值现金1056000元,可等待多日我们只收到清一色的空包裹,并无收到任何一个口罩(人家三台一起诈骗案至少还发出了价值7000元卫生纸)。三台的骗子:厂家“打电话給收货人说口罩让政府机构征用。并电话承诺要么重新发货,要么退款。我们要求退款,也有人要求重新发货。本人顺着快递单号证实发货点发出了大量空包裹,并无口罩,快递站点以为是刷单行为。
事后才知道它们欺诈的销售中间商链条:
本人福建人(买家)---江油王某(中间商)---江油刘某(中间商)---三台徐某(中间商)---三台袁某(中间商)---三台贾某(厂家)其实就是个卖化妆品的
2月17日--18日江油人王某退还了一半货款就再也不肯退还,还自称全部都退还了。我联系到三台的”厂家“贾某女,她表示愿意承担退款,并退还37万的款,谁知道她转的八张银行卡钱一分也没有到帐。两个月期间前前后后转了三次共计98万元,没有收到一分退款。江油人王某也不肯承担,并推却责任不管,将事情交給江油人刘某去向中坝派出所报警,负责的警官将以上链条的骗子都叫到派出所对账”和平解决“。并大致明确的款项丢失。可最后还是没有一个结果,最终派出所整整一个月没有结果以不予立案通知结束。
本人也去报警,得到答复这是个经济纠纷。让我去找法院起诉,去了法院问人他让我找公安报案,他们踢了一个好球,胜过世界杯!
本事件诈骗行径明朗(欢迎点评)
1、王某、贾某既不是口罩的生产商、也不是口罩的销售商,在没有口罩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他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得控告人陷入了错误的交易,误以为其有大量口罩售卖,就进行了大量购买,但控告人至今没有收到过任何一个口罩,只有收到空包裹。
2、受害人被王某、刘某、徐某、袁某、贾某欺诈现金五十多万元,已达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标准。
3、王某、贾某在案发时虽退还部分诈骗款,且并不能改变其欺诈的事实。
4、另一批湖北人也是同样跟我一样的被骗五十多万
试问这个行为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
欢迎观众点评
如有记者采访,本人接受一切采访。以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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