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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信阳上天梯区原书记张向阳充当保护伞恶意构陷刘中升敲诈罪的反映

  关于信阳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原书记张向阳充当瘾君子罗广利保护伞恶意构陷刘中升敲诈罪的反映
  尊敬的领导:
  我叫周凤琴,女,汉族,身份证号:413023197509191029,住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上天梯管理区火石山村肖河组41号,系刘中升的妻子。联系电话:13503766992。
  
  2016年因常年吸毒的罗广利挖矿污染了我家鱼塘,我丈夫刘中升多次制止无果,为维权不断报警、举报、上访、找新闻媒体,后来我家还遭到罗广利派其哥哥和数十名打手到鱼塘上滋事。最终因为新闻媒体的介入罗广利手下留刘祖军主动找刘中升提出购买鱼和鱼塘。刘中升核算3年多来先后投放100多万尾鱼的价值后最终刘祖军以200万的价格购买,并将剩余的 6个月经营期也一并转让。 谁知两年后有媒体再次曝光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非法现象,赶巧这家媒体和当年刘中升求助的媒体是一家, 因此时任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书记的张向阳以为是刘中升搞事,并找刘祖军询问刘中升,刘中升说没找记者,然后又让刘中升联系当年管他事的记者核实,刘中升联系后人家说是一个单位的但不熟,也不是人家管的事。据此张向阳认定是刘中升在搞事,于是指使罗广利拿两年前买卖鱼和鱼塘的事构陷刘中升敲诈。张向阳作为经济发达的矿区一把手在当地非常有影响力和手段。在张向阳的指使下罗广利、上天梯公安分局和平桥检法等部门对刘中升的构陷成功,于2019年10月11日被信阳市平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天理何在?我们家鱼塘里100多万尾鱼就不算钱了吗?平桥法院还真就是这么干了。因为时隔两年,公安局委托评估中心对鱼的价值进行评估,被评估中心拒评.这么有力的证据平桥法院章然不采用,在不能确定鱼的价值的前提下平桥检察院和法院竟然枉法判案,只按承包经营权交易定性,他们竞然做了疑罪从有的判决。莫说这是一起民事纠纷,就算按有罪推定,起码也要弄清楚买卖标的物的准确价值,连疑罪从无的原则都抛弃了,真是欲加之罪啊!目前我丈夫刘中升已经上诉,更具体专业的问题我把上诉状附上,请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此内情系是检方证人刘祖军亲口所说。
  关于平桥检察院给法院施压的细节: 2019年7月18号开庭当天我旁听了对丈夫刘中升的审判,在庭审中因我丈夫不满公诉人的指控说检察官孙静这是诬告,结果孙静和我丈夫当庭吵了起来,孙静在庭审中大声呵斥我丈夫说你本就是有前科的敲诈犯还在这嚷嚷啥,可见早已内定。有法院庭审视频为证。庭审结束后孙静因庭审被动当庭指责书记员和法官张陶冶,我丈夫气不过,对孙静说你诬陷我我出来还要告。结果孙静再次发飙,并当场拨打110说她遭到了人身威胁,并向其检察院领导打电话说人身遭到威胁法院也不管,之后又跟法警理论起来。结果还没出法庭张陶治法官就接到了他院领导的电话,询问情况,说是检察院领导很生气,要求重判。真是有权在手很任性啊!
  据说主审法官张陶冶提交审委会的意见是不同意有罪判决的,但审委会最后还是定了有罪14年。法律最后一道屏障也被这些渎职官员给践踏了。恳请有关领导在百忙之中对此案予以关注,并责成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公开审理此案,对此案件作出有理有据的判决,还公平正义与天下!
  目前案件最新消息更令人气氛,竟然为年底结案率要维持原判,对于法院工作的压力我作为家属可以理解,但是维护我丈夫的合法权益不也是法院应尽的职责吗?
  反映人:周凤琴
  2019年12月12日
  
  
  

提交人信息

提交时间:2019-12-13 2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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