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欺骗政府、坑害国家的人大代表

  欺骗政府、坑害国家的人大代表
  魏学行,男,1966生,鹿邑县观堂乡人;鹿邑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党员、、县工商联副 、县慈善会副会长、县建筑商会会长、2017年鹿邑县首届“老子故里好人”、原河南省泰丰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及法人、河南省新宇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及法人一李桂英的丈夫(公司实际所有人)。
  2009年,鹿邑县政府(时任县委书记杨延俊、县长刘政,均已落马)以“土地换项目”的方式,把鹿邑县三块黄金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内定给魏学行,但是其中一块土地(县广电局旧址)上房产存在纠纷未处理,不能按照《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挂牌岀让。但是魏学行为了尽快拿到该土地及土地出让金,特意向县政府写了一份保证书,其保证此地块上纠纷自已解决,不让县政府处理。交了保证书之后,魏学行的妻子-李桂英担任法人的河南新宇置业开发有限公司顺利拿到县政府挂牌出让的土地及房产,魏学行也拿到了县政府补偿的土地出让金。两年过去了,魏学行开发了大部分土地,但是此地块上的纠纷仍然未处理好。为此,2011年,魏学行代表河南省新宇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及代理人状告鹿邑县政府赔偿自己的损失。在周口中院一审中;作为被告的鹿邑县政府拿出了原告代理人魏学行的保证书,证明原告的损失是因为涉案地块上原本就存在的纠纷未处理造成的,并且涉案土地在挂牌前,魏学行保证纠纷自己解决,不让政府处理,所以县政府不存在过错。然而魏学行不仅质疑保证书的真伪,还否认自己写的保证书与妻子李桂英的新宇公司有任何关系。最终河南省高院在2016年6月1日[一审(2013)周民初字第47号 、二审(2015)豫法民二终字第130号]判决鹿邑县政府赔偿河南省新宇置业开发有限公司680万元。然而县政府明知魏学行的这种出尔反尔行为属于欺骗的行为,但是魏学行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反过来,魏学行却在2017年获得县政府给于的各种荣誉:县人大常委委员、工商联副 、2017鹿邑县官方首届“老子故里好人”的称号等。
  95年,响应县政府号召的拆迁积极户,双眼残疾的孤寡老人一谭怀亮(鹿邑县北关南队人)在县政府指定的安置地建房居住十五年,2010年却被县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在未给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被魏学行偷拆掉。失地失房的残疾老人己经魂归故里十年了,自已的合法财产被充公一事依然无人解决,然而当年受县政府委托主持处理(包括谭怀亮等37户)北关南队拆迁遗留问题的原县人社局长张利国却获得魏学行建造的“金港花园”别墅一套(面积283平方米,市值200万元)。(张利国在退休前把魏学行之子安排到县人社局工作,其子在中央纪委工作)
  2009年,鹿邑县政府采取“土地换项目”的方式,指定魏学行承建工程项目换取繁华地段的土地,然而魏学行虚报工程项目价格,骗取土地出让金。(北关南队拆迁安置房项目中;魏学行按每平米1200元安置拆迁村民,向县政府汇报的安置价格却是1700元。)
  2010年8月,鹿邑县北关南队拆迁户谭怀夫状告魏学行一案被县法院(庭长李杰)枉法判案,无故拖延4年才下判决,县法院给出的理由却是:该案在一审审理中,因为谭怀夫上访的原故,造成法院下达中止裁定。
  2015年,魏学行状告谭怀夫阻碍施工一案胜诉,魏学行把判决书的每一页复印,然后张贴在谭怀夫所居住的北关南队小区的唯一出口的大门柱子上,其手段卑鄙无耻下流(该小区物业归魏学行管理)。
  魏学行延交、缓交土地出让金和契税,为了不交滞纳金,故意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县农行玻璃厂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日期从原来3月28日改为12月11日,仅滞纳金一项国家直接损失180万元。(这只是魏学行在2009年拿到三块土地中的一块)
  魏学行自认为有后台,在其开发的小区(农行小区、金港花园小区),存在违反土地总体规划,改变容积密度等工程项目(违建车库,联排别墅,其中魏学行准备建造的金港大酒店10层临街楼,从8年前就已经开工,由于此项目违反土地规划(临街楼房限高5层),一直无法继续施工。也不知为什么,去年县规划局突然批准了这个违反规划的工程项目,魏学行于今年10月又开始施工)。
  听政府话的老百姓,合法财产被充公,至今没有未给任何的补偿,然而欺骗政府,坑害国家、勾结贪官污吏侵吞国家土地财产的人却成为鹿邑县政府树立的榜样和模范。可有天理!!!
  控诉人:李桂英 河南省鹿邑县北关南队人
  身份证: 412725194909170725
  电话:13703815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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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2019-12-02 1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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