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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人渣老师殴打学生并强制以精神病治疗致使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学校是孩子成长的地方,在河南省正阳县吕河乡中心学校,校长武中群隐瞒包庇两位老师胡艳和何瑞平班主任包庇其私自殴打学生不敢回报上级领导,作为老师没有履行为人师表职责,也没有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和教师的自我价值。导致孩子受到的前所未有的伤害和心理阴影! 下面来看看怎么回事; 我叫梁建忠妻子杨小春(电话:13283090991)儿子梁凯是河南省正阳县吕河乡中心学校(六年级六四班学生,未成年人),在2015年9月17日夜晚下晚自习时,梁凯和同班同学刘辉发生争执,刘辉喊其哥哥刘洋(闾河乡中学高年级学生)对梁凯进行殴打,梁凯的好朋友贾文浩看不过去梁凯被刘洋殴打,在宿舍走廊监控区刘洋从兜里掏出一把刀,刘洋用刀把贾文浩的肚子划伤。2015年9月18日早上,贾文浩在梁凯不知情的情况下,用钢筋棍把刘洋的胳膊打伤。当天上午梁凯的班主任何瑞平老师和刘洋的班主任胡艳将梁凯叫到办公室,不经过任何调查就对梁凯殴打,梁凯被打到老师的办公桌下面。后学校通知梁凯的母亲杨小春到校,学校拨打了正阳县人民医院120电话,学校两位老师和彭丽丽、杨小春(梁凯妈),在120的陪同下,把梁凯送到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当时杨小春不知道送到哪里。梁凯自小到大,从来没有精神病的病史,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不顾我们的反对,对没有精神病的梁凯按照精神病强制进行治疗,当天下午我们到吕河派出所报案,请求吕河派出所立案,给梁凯做精神司法鉴定,吕河派出所不做精神司法鉴定。 根据医院提供2015年9月18日的朱青青医生出具的门诊诊断书,朱青青最初出具的门诊诊断书上诊断结果是“惊吓”,后梁建忠到吕河派出所报案时还拿出来出示给派出所的民警,这份诊断书、入院当天做的磁共振及磁共振报告单都被朱青青骗走,病历住院病案首页载明的“门(急)诊诊断: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症状”与原来的门诊诊断书、磁共振及磁共振报告单不一致。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提供的梁凯住院病例首页监护人的电话不是我及家属电话,住院病历中“精神科病史采集记录单”第二页是我本人签字,“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病情告知书”不是我本人签字,系伪造,监护人签名一栏(杨小春)签名均非本人签名,系伪造。2015年9月18日梁凯入院按精神病治疗不是梁凯本人自愿,我们也不同意梁凯按精神并进行治疗。我和妻子多次向提出梁凯不是精神病不应当按精神病治疗,并到正阳县吕河派出所报案并要求进行精神病鉴定,后没有人管,2015年9月25日梁建忠到郑州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均没有人管,我在郑州市寻找申诉的单位请求帮助无果,由于闾河乡中心学校的刻意隐瞒包庇和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以精神病强制治疗,我被逼走投无路2015年9月26日从郑州火车站跳下天桥重伤,只为讨一个公道。<br>  根据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br>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br>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br>  梁凯的诊断书没有表明梁凯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梁凯也没有《精神卫生法》第30条第二条规定的情形,梁凯本人及其父母均要求出院,但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并未依照法律规定的“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规定允许梁凯出院,反而按照“双相情感障碍”对梁凯强制性住院治疗52天后才允许梁凯出院,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梁凯被强制住院治疗,致使梁凯现在脾气暴躁、冬天出汗、记忆力差、干重活头晕头疼、大便有点困难等症状。驻马店市精神病院出院记录入院情况“以惊吓急起情绪激动,不语一天”为主诉入第一次入院。主要表现:紧张害怕,情绪激动,哭笑无常,后渐出现不语,紧张,害怕。体格检查:体检及神经系统检查未见明显异常。精神检查:意识清,情感反应与内心体验相协调,愤怒,后又出现不语, 紧张害怕,抗拒陌生人,对病情无正确认识,自知力不完整。辅助检查:头颅MRI:e未见明显异常。医院的上述病历证明梁凯入院时症状不属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更不具有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的情形。<br>  综上所述,面对我们这些的无助弱势群体,学校医院不按正规程序私自殴打后强制治疗,梁凯不是精神病,更不是应当按照精神病强制治疗的患者,120救护车在把梁凯送往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的途中给梁凯注射的不明针剂,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精神病对梁凯强制治疗52天,均对梁凯的身体造成了损害。 所以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对学校的包庇 纵容与医院强制治疗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我们的相关损失,还我儿子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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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2019-09-01 15: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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