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南宁监考官造假协议诈百姓钱财南宁市政府、市公安局、宾阳县物价局和法院渎职当黑恶乱

  尊敬的自治区书记、 :
  您好!
  我在横县驾校报名学C1通过科目一考试。预约2018年6月12日在南宁市桂安考场上午考科目二,下午考科目三,为了考好科目二、科目三,各交一百元在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练车一圈与其他驾校考生一样约三十分钟。
  到了预约正式应考科目二时,只有我被考官叫去财务室完交费再准考试,当时认为是交科目二、科目三约三百元的考试费,此考试费理应由驾校交,但财务室违法开交科目二场地适应费七百多元,再问是否一起交科目三七百多元和打证费五百多元,共计二千多元。国家规定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和打证费共计五百多元,为何一科目强交千多元?对此行为愤怒。
  当场向南宁市长热线电话12345投诉,受理转给宾阳物价局处理,来电了解后,到2018年7月11日通知16日调解,南宁市桂安考场来人不顾投诉仍然另带科目二、科目三两份造假《协议书》继续敲诈场地适应费等共计二千多元才准考试,我当场否定没签过此协议,对方称马上调监控视频让我看为要协,但调一下午都调不来,依《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必须提供现场签协议视频证明其造假的清白。法定调解必须事实清楚才进行,所以在调解内容记要上签名时注明:此内容只是案情经过不能当其他用,二份假协议在调解记要只记录一份和打证费(有录音为证),违法以此上报南宁市投诉办结,对不得考试置之不理。对此再向其投诉,回应就是这结果,如不服另行诉我们。
  综上所述,南宁市长热线交办后渎职支持违法拒绝驾照考试,宾阳县物价局依投诉的处理对价格歧视欺诈的十倍暴利及鄙劣造假协议视而不见都是违法行政侵权,依法提起信访、申诉、起诉,向自治区信访和纪委监察申诉,青秀区法院和南宁市中级法院起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上诉都不予立案,请求责令被告更正违法行为和赔偿损失,但都不履责充当黑行政和造假诈骗的保护伞。请求督办,追究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还我公道,维护中央法令尊严!
  原在中纪委控告查询码B5F0GAAJG5HJ85XY5R62,155207IF88466F8370MF
  (B56ECB87CD6JDRZ11B50),
  (BF65C6JC1383HM070P2O),
  (1F65HAG38HE7ELT5K2Z2),
  广西纪委举报查询码:1F4I96JG2DA4GDS2QIS2
  广西信访局上访查询码:GXW20190109001,
  都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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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2019-08-18 09: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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