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控告南宁市驾照监考官造假协议欺诈百姓钱财南宁市政府、南宁市公安局、宾阳县物价局渎

  尊敬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书记、 :
  您好!
  我去年在横县驾校报名学C1通过科目一考试。预约2018年6月12日在南宁市桂安考场上午考科目二,下午考科目三,为了考好科目二、科目三,各交一百元在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练车一圈与其他驾校考生一样约三十分钟。
  到了预约正式应考科目二时,只有我被考官叫去财务室完交费再准考试,当时认为是交科目二、科目三约三百元的考试费,此考试费理应由驾校交,但财务室开要交科目二场地适应费七百多元,未开发票的科目三七百多元和打证费五百多元,共计二千多元。国家规定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和打证费共计只是五百多元,为何一科目交千多元?对此行为愤怒。
  当场向南宁市长热线电话12345投诉,受理转给宾阳物价局处理,上午宾阳县物价局也来电了解,到2018年7月11日电话通知16日到宾阳县物价局调解,调解时南宁市桂安考场来人,提供伪造两份科目二、科目三的场地适应费二份各700多元的造假《协议书》,我当场否定,没签过此协议,对方马上调监控视频让我看,但调一下午都调不来,依《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提供现场签协议视频证明其造假的清白。法定调解必须事实清楚才进行,今天记录的只当调解内容记要,我并在此份记要上签名(附证据),还备注:此内容只是案情经过不能当其他用,宾阳物价局对二份假协议在调解记要只记录一份,并以此作为调解书用,上报南宁市投诉办结。对此再向投诉,回应就是这结果,如不服另行申诉我们。
  综上所述,南宁市长热线交办后支持违法处理的渎职行政行为和宾阳县物价局依投诉的处理对价格歧视欺诈的十倍暴利及鄙劣造假协议视而不见都是违法行政侵权,依法提起信访、申诉、起诉,向自治区信访和纪委监察申诉,青秀区法院和南宁市中级法院起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上诉都不予立案,请求责令被告更正违法行为和赔偿损失,但不履责都充当造假诈骗保护伞。请求督办,追究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还我公道,维护法律尊严!
  广西纪委举报查询码:1F4I96JG2DA4GDS2QIS2
  广西信访局上访查询码:GXW20190109001,
  长时都未处理回复请督办!谢谢!
  

提交人信息

提交时间:2019-08-08 00:04:02

以上信息由网络提供,请自行判断真实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