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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农商银行涉嫌违规开户》追踪 开户者涉嫌诈骗、非法经营被追究刑责(转载)

  
  《平阳农商银行涉嫌违规开户》追踪
  开户者涉嫌诈骗、非法经营被追究刑责
  稿件来源:胡德辉/文
  导报记者 胡德辉/文
  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的陈崇召为帮助银行工作人员完成业绩,将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交给与自己资金往来频繁的邻居罗某满,委托其“跑量”,罗某满却借陈崇召之名另开一本存折,并冒陈崇召身份在银行开户、挂失,银行层层把关一再失守,引发陈崇召“债务”缠身(详见2017年6月23日《市场导报》【www.zjscdb.com】“阿德哥讨说法”栏目报道)。
  日前,导报记者从平阳县检察机关获悉,通过平阳县公安机关不懈努力,涉嫌诈骗、非法经营的嫌疑人罗某满、卢某安已移送检察机关进入审查公诉阶段。
  向高院申诉发现被下套
  2014年6月,陈崇召突然接到法院传票并应诉显示,其被罗某满的合伙人卢某安诉称需归还“欠款”75万元;罗某满作为证人出庭举证称,75万元是陈崇召2011年10月12日向卢某安“借款”202万元剩余的款项。“我从来不认识卢某安,更不要说向他借钱了”,陈崇召介绍,可是一、二审法院均以卢某安证据链完整充分,判决陈崇召败诉。
  2015年9月,案件到了省高院再审期间,陈崇召发现涉案中作为“证据”的一张在平阳农商银行柳下路分行办理的账号为“101007011266785”的存折,是被他人冒名所开,卢某安向法院提供的 “证据”202万元转账凭证正源于此存折。“证据”显示,此涉案存折是罗某满在2011年10月12日15:02:15持陈崇召的身份证冒名开立,并代为签名;18分钟后的同日15:20:51,罗某满又用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直接在原银行窗口向该存折转账202万元;5分钟后的同日15:25:15,罗某满再冒充陈崇召将转入冒名存折的202万元办理申请挂失止付。
  银行被下套竟没能揭穿?
  “既然罗某满在银行冒名开户、挂失,银行一查应该清楚,但我想的天真了。”陈崇召说,以上3笔银行业务办理时,均为罗某满在同一银行、同一窗口、同一经办人和授权人杨某和叶某,流水号相连,是罗某满一人既证明自己、又充当陈崇召两个人的身份连续办理的。按当时银行办理业务实行实名制的规定,罗某满在同一窗口连续两次更换身份办理3笔业务,极易被银行经办人和授权人杨某、叶某揭穿,便无法完成后续的业务办理。
  但事实并非如此,冒名存折后续仍办理了10多笔业务。陈崇召告诉导报记者,根据卢某安向法院提供的所谓他的“借款清单”,发现有443万元涉嫌虚假款项,且大部分来源于此冒名存折,其中包括涉案的202万元,“通过一番梳理,罗某满涉嫌勾结银行工作人员,开立和操控冒名存折,伪造与我之间 ‘债权债务’443万元的高利贷本金,采取利滚利的方式与我结算。从2011年到2014年期间,我蒙在鼓里偿还给罗某满莫须有的 ‘债务’高达849万元,加上卢某安的虚假诉讼,造成我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扫黑除恶旧案被查办
  2015年9月,陈崇召从省高院再审时获得的信息,以被诈骗和虚假诉讼为由向当地公安机关提起控告,未被立案。尽管陈崇召不服,在有效时内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同样未被支持。次年5月,陈崇召又以新证据的出现,再次向当地公安机关提起控告,仍被不予立案告知。
  2018年3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两个月,当地公安机关主动联系陈崇召,告知其原被诈骗和虚假诉讼不予立案的控告案件存疑,后被专案接访,不日成立了专案组。2019年2月,通过专案组近一年时间的调查取证,当地公安机关向陈崇召发出“罗某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对该案立案侦查”的《立案告知书》。
  陈崇召告诉导报记者,他对此次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工作态度比较满意,公安机关不仅直接打击了涉嫌捏造事实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的嫌疑人,还间接帮助他摘掉“老赖”的帽子。但在办案中,似乎遗漏了如没有银行经办人和授权人的“粗心大意”,嫌疑人是不能实施对陈崇召诈骗和虚假诉讼行为的;罗某满冒名开立陈崇召存折,伪造443万元虚假债权证据,非法占有陈崇召849万元等一些重要环节。
  经历如此遭遇的生意人陈崇召,再没有了以往的气派,一菜一汤便是他的下饭“标配”。陈崇召说,自己被诈骗和虚假诉讼案件较为复杂,涉及多方面的专业和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针对金融业,一旦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粗心大意”涉案比较难办,因为他们熟知自己系统内的相关法律或规避“风险”,即便隐藏了涉案证据,司法机关也较难察觉,使受害者雪上加霜,难以伸冤,但陈崇召坚信当地一位公安机关政委曾对他说过的话,“我们公安办理案件,一定会依法公平公正,绝不会放过一个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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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2019-08-07 13: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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