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举报梁国舫及其女儿敲诈勒索(未遂)

  我叫曾凡兵,男,身份证号422403197711144717,中学教师。2017年12月13日,被举报人梁国舫因违章停车与我发生纠纷,并先动手对我拳打脚踢,我被动还击,后被旁人拉开,后葛洲坝派出所民警到场,并展开侦查。2018年1月16日,经宜昌仁和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梁国舫左腿半月板撕裂为轻伤二级,左眼框为轻微伤。2018年2月5日和11日,在葛洲坝派出所一楼会议室,梁国舫及其女儿凭借腿部轻伤的鉴定文书,向我敲诈勒索28万元,并附有赔偿清单,我不解,我根本没有碰到他的腿子,怎么会腿子轻伤呢?轻伤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我非常害怕,如果我达不到他的要求,那么我的工作都会不保,但28万也太高了,我说我没有那么多钱,只有1万8千块,最后派出所调解为2万3千元,我表示同意,但梁国舫及其女儿不同意,他女儿说要争取最大的利益。因数目相差巨大,派出所调解失败。那段时间,我几乎整夜睡不着,害怕学校知道了这件事,害怕不能赔偿而丢了工作,并开始到处筹钱。2018年3月底,我经仔细审查梁国舫的所有病历及鉴定报告,发现梁国舫“左腿半月板撕裂”的伤情根本不是案发当天发生的事,而是几天以后发生的,梁国舫还故意隐藏“葛洲坝中心医院门诊病历”,不给鉴定中心及公安机关,从而瞒天过海骗过鉴定中心及公安机关,将腿上轻伤栽赃到我头上,从而对我实施敲诈勒索。现举报梁国舫于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3月底对我实施敲诈勒索25.7万(未遂),数额巨大,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相关证据如下:
  1、 葛洲坝中心医院门诊病历(2017年12月13日18时28分)
  主诉、现病史、和体格检查中,均没有反应腿部有任何疼痛问题,而是在一个星期之后,梁国舫才反应腿子疼痛。
  2、 宜昌仁和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2018年1月18日)
  基本案情中,“被鉴定人自诉于2017年12月13日,被他人致头面部及右下肢外伤”,而鉴定结果显示“被鉴定人梁国舫因外伤造成左膝半月板破裂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前后不一,是伪造伤情。
  3、 2018年1月18日的鉴定报告中,根本没有“葛洲坝中心医院门诊病历”。
  
  
  

提交人信息

提交时间:2019-05-16 2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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