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刘成通,在2013年8月25日诱骗我签订租赁合同,诈骗金额90多万

  我叫赵荣良,住江苏省沭阳县扎下镇永泰停车场,,电话号码:13705241728。本人于2013年8月25日租用刘成通停车场地,刘成通张冠李戴,让自己的亲戚李巍代签合同。当时刘成通的说法是:李巍代表我刘成通,但是租金一定要打到我刘成通的账户上。三年来,租金90万元全部按时打到刘成通账户上(现存根票据全在),事实证明,该场地是属于刘成通场地。
  诉状
  被诉人:江苏省沭阳县公安民警刘成通。
  诉状理由
  要求打黑除恶,严惩诈骗犯罪人。
  被诉人刘成通,在2013年8月25日诱骗我签订租赁合同,诈骗金额90多万,构成违法犯罪,要求依法追究刘成通的刑事责任。刘成通勾结社会黑恶势力,唆使地痞、流氓、纹身青年对我进行敲诈勒索,索要保护费。从2015年到2016年先后9次到我公司,寻衅滋事,故意扰乱我生产运营秩序。其目的是让我终止合同,赶我离开经营地段。本厂多次上诉,限于地方保护主义,给我厂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0多万。
  诉状事实
  一、2015年7月,刘成通依仗自己是公安人员,指使李巍,刘小元等人,用地头蛇的手段,用车辆堵我厂方大门,用纹身青年恐吓我索要保护费,公开敲诈。
  二、2015年9月28日,刘成通指使李巍等人,非法对我厂方强行停电,扰乱我厂秩序。
  三、2015年10月20日,刘成通唆使李巍,刘小元等黑社会10余人,聚众打砸我厂方护栏,对我厂侵权侵害。
  四、2016年4月,刘成通组织家庭宗族刘小元带领地痞地霸8人,私闯我厂内,非法拍照,用心叵测。
  五、2016年8月28日上午9时,刘成通指使李巍等人非法强制断我厂电源,超权越法。
  六、2016年9月18日至9月19日,刘成通指使李巍,刘小元及家庭老人闯进我厂,对我侮辱性打骂,对人身非法攻击,给我造成人身伤害,造成我耳膜穿孔。并向我厂方大门倾倒渣土堵门,造成我无法正常生产运营。
  综上所述事实,刘成通以县公安局的身份,勾结扎下派出所所长蔡长明,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上述多起案件没有妥善处理,变相支持一方黑恶势力猖獗,两年来给我直接造成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刘成通已构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违反公安条例罪,唆使他人敲诈罪,破坏社会秩序罪,只吃黑恶势力罪,侵犯他人利益罪,造成人身伤害罪,蓄意寻衅滋事罪,为维护法律公正,恳请领导严查督办,还我公平公正。
  诉状要求
  一、要求上级领导对刘成通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
  二、要求处理事、处理人,赔偿我方200多万元经济损失;
  三、本人俯身上诉,请领导关注,为厂方讨回公道。
  四、本人要求对刘成通的黑恶诈骗行为绳之以法,并向社会曝光。
  诉状人:赵荣良
  2019年5月7日
  下附:刘成通收款证据

提交人信息

提交时间:2019-05-07 23: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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