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无赖曝光查询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法官助纣团伙诈骗 ―――呼唤正义

  本人张刚,身份证号码:14260219670715101x,住山西省侯马市红军街21号楼,联系电话:15333486123
  2016年11月,我被张好贵、太原李东明、冒充太原市兴业银行行长的沈江(已在案)及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副院长刘刚(现已停职,接受纪委调查)、立案一庭副庭长要秀明,合谋设局诈骗我500万元。张好贵诈骗团伙就是想通过以杏花岭区法院诉讼、冻结资金的方式,法官刘刚表面上看是为张好贵偿还李东明的欠款,实则是有目的的,有计划、有预谋的合伙诈骗行为!(此链接为我之前发的案件经过:http://bbs.tianya.cn/post-88-596841-1.shtml)
  案发后,侯马市公安局多次将刑事立案通知书送达给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并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要求杏花岭区法院将案件移交至侯马市公安局。审判长刘刚义无反顾的违反法律规定,继续违法审理案件,开庭前竟然恶意不通知我本人(我以案外人申请加入了此案),对我提供过了的证据、证人证词、事发当事的律师见证函等也当不存在!在案件原委一目了然,张好贵等人诈骗行为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做出不公正的违法判决!
  之后,我向杏花岭区检察院申请了案件监督,经杏花岭区检查院认定审判程序违法:(并杏检民(行)违监[2017]14010700007),在此情况下,杏花岭区法院仍对违法审判程序的认定置之不理,也不对枉法裁判予以纠正,而是密谋串通太原市法院〈中院)加紧终审。
  在太原市法院进行了二审(终审)的审理后,我被迫走上了漫漫申述之路――我奔波于侯马和太原上百次,多次向省、市、区的各级相关纪委、信访办,检察院等部门及领导反映问题(以及国家信访办),各部门互相推委,无人愿管,至今没有任何一部门给予受理或者调查和确切的答复!
  做为一个1985的老兵,经历了部队的磨练,接受党的教育多年,相信社会的公平、公正,相信国家公、检、法部门执法为民、秉公执法的原则!但是,从我被骗,到侯马市公安局刑事立案〈警察一直找不到诈骗团伙成员之一的李冬民),到太原市杏花区法院违法审判,再到太原市杏花岭区检查院对案件的监督违法认定――两年多来的奔波,使我日夜焦虑,身心俱疲!我看不到希望,甚至感到绝望!我想不通,对于张好贵等人如此明目张胆,且明显的,有计划,有步骤的,伙同多人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是什么原因,使相关部门竟然助纣为虐,给予犯罪嫌疑人以支持!是什么原因在案发两年之后,仍然没有一个公正的判决结果,让犯罪嫌疑人得不到应有的判处!我实在想不通……
  在此,我期盼社会正义群体给予支持和帮助!
  当事人:张 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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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2018-12-31 02: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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